安監總廳管三〔2016〕8號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: 近日,有關部門檢查中發現,除北京、上海、海南3省(市)外,其余省(區、市)轄區內加油站不同程度存在著未經安全條件審查擅自開工建設、未經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長期運行、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等問題,暴露出部分地區安全監管工作存在漏洞。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抓緊采取措施,認真開展全面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,嚴防事故發生。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,確保加油站生產經營建設安全,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集中全面開展加油站合法合規性排查,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各地區要對轄區內所有加油站集中開展一次合法合規性排查,重點檢查加油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手續是否齊全,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是否有效。通過排查,切實掌握轄區內加油站合法合規情況。對存在問題的,必須依法進行查處,確保依法依規生產經營建設。要嚴厲打擊各類加油站違法行為,依法落實停電、吊銷證照等措施和“四個一律”(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,一律關閉取締;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,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;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,一律責令停產整頓,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;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,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)的要求,建立完善查處違法經營常態化工作機制,始終保持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的高壓態勢。 二、進一步強化加油站安全生產審批工作 各地區要依照《安全生產法》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以及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》(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)、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)等有關規定,認真開展加油站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、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頒發工作;嚴格源頭管控,優化流程,強化服務,提高監管效率。 三、督促加油站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各地區要采取有效措施,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貫力度,強化油品銷售企業的安全生產法治意識,嚴格依法合規經營。要督促加油站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,加強安全培訓,加強設備設施管理,規范裝卸油作業和動火、進入受限空間、高處作業等特殊作業管理。要督促指導加油站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,切實提升安全生產水平。 四、強化安全監管責任落實 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擔當意識和責任意識,明晰責任,創新監管方式,加大監督檢查頻次,努力實現危險化學品生產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全覆蓋。要加大危險化學品生產、經營企業合法合規經營的監督檢查力度,充分利用舉報電話、社會監督等方式,及時發現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問題,維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良好秩序,促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。 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6年2月5日